
爱情——真正意义上的爱情,就应该像是一个苹果上切下来的两半的重新的吻合。这是一个柏拉图式的假设。但问题是面对眼前许多甚至是无数的半个苹果,你无法确定哪半个苹果是和你一起从相同的一个苹果上切下来的。这便是我们悲哀之所在。
如同一个硬币不可能在切去它的正面的同时不失去它的反面一样,爱情也不可能只单单排除痛苦;爱一个人,就意味着你必须要同时承受幸福和痛苦。幸福和痛苦就是爱情硬币的两面。突然想起《神雕侠侣》中的“情花”。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花,多么奇怪的毒——因爱而痛,因痛而爱;因痛而美,因痛而无比绚丽。或许这是天下最美的花,最令人神往的毒。
爱情,就像是我们怀里的一块石头,抱的时间长了,它就渐渐变成我们身体的一部分,虽然有时觉得沉重,但已不是说放就放,我们无法轻易地就能将它放弃,更准确地说我们其实是不愿意放弃。要真正做到放弃(哪怕只是忘记)一段感情——无论它曾经多么令你痛苦,都必须要将自己与过去完全割断,而这是难以想象的。失去一段感情,就像是失去生命的一部分。其实,何止是爱情,亲情、友谊……都是生命旅途中装在我们行囊里的石头,虽然沉重,但我们还是要背负着它们走下去。
有一种爱情是令我们敬佩而且向往的——两个人携手走完人生的道路,就像徒步走一段漫长的路,不仅要克服种种的艰辛,还要拒绝不断在身边停下来招呼你上车的诱惑,单单是这种勇气和忠贞就让我们神往。因为这种勇气和忠贞不是来自一纸婚书,更不是对彼此的束缚,而是由于爱。这就是古人所云“携子之手,与子同老”。
看来我这位同事又恋爱了。因为他常常莫名地陷入一种极度快乐或痛苦的状态中,而这些正是恋爱的症状;爱情有时就橡是一场重感冒,你无法抑制你的快乐和痛苦,如同你感冒时无法不打喷嚏不流鼻涕一样。
没有爱情,作为自然人,是不完整的;而没有婚姻,作为社会人,是有缺陷的。
一直以来,我对婚姻的理解有误。过去我总以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石,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。其实不然,爱情和婚姻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。爱情可以说是人的一种天性,一种本能,或许从上帝造出夏娃那一刻开始,爱情便成为人类生命中永恒的追求;而婚姻则不然,婚姻是一种制度,它是为了维持人类社会正常关系和正常发展而制定的,或者可以说它是第二性的,和其他制度一样,它也需要法律或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来保护。我们都知道《婚姻法》,可有谁听说过《爱情法》呢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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